教學進度 |
課程名稱 | 勞資關係法律與案例 |
部別學制系科 | 在職專班,二技,資訊管理系 |
學分時數 | 選修,學分 3.0,時數 3.0 |
分類 | 分類代號 L,分類名稱:專業選修 |
代號與教師 | 開課代號:SIM3107B308,任課教師:潘啟民 |
相關網址 | |
評分準則 | 平時成績 40%,期中考評 30%,期末考評 % (僅做參考) |
其他說明 | 老師絕對不允許缺席不到課.以為參加兩次期中期末考試就想取得本課程學分的行為. |
系統備註 | 「授課進度」... 等,教師已確認 |
週次 起訖日 |
校務摘要 | 課程進度 |
一 1080901 1080907 |
2日 開學,上午註冊第三節正式上課 | 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,不使用影印本教科書,自編教材應引用合法授權來源。 第一篇:工作規則的效力不容輕忽 第二篇:試用期間遭到解僱,可以要求資遣費嗎? |
二 1080908 1080914 |
27日 期初教務會議 | 第三篇:加班,須經雇主同意嗎? |
三 1080915 1080921 |
第四篇:特別休假未休,一定得發給工資嗎? | |
四 1080922 1080928 |
第五篇:職務調動,勞工可以不同意嗎? | |
五 1080929 1081005 |
第一次月考週 | 第六篇:定期契約終止,雇主須給付資遣費嗎? |
六 1081006 1081012 |
10日國慶日 | 第七篇:競業禁止契約,三思而後簽 |
七 1081013 1081019 |
14日期中教學評量開始 | 第八篇:解開承攬關係的迷思 |
八 1081020 1081026 |
25日期中教學評量結束 | 第九篇:承攬人僱用的勞工發生職業災 害,誰來負責? |
九 1081027 1081102 |
期中考週 | 第十篇:保障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的 權益 |
十 1081103 1081109 |
7日 期中教務會議 | 第十一篇:職業災害不等於職業傷害? |
十一 1081110 1081116 |
第十二篇:公司合併,勞工留或不留? | |
十二 1081117 1081123 |
22日 校慶 | 第十三篇:勞資雙方理性看待歇業 |
十三 1081124 1081130 |
第十四篇: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遭到解僱, 可以向老闆請求退休金嗎? | |
十四 1081201 1081207 |
第二次月考週 | 第十五篇:勞資一家親 工資認定與設計 |
十五 1081208 1081214 |
第十六篇:勞資和諧從薪資管理開始 | |
十六 1081215 1081221 |
16日期末教學評量開始 | 第十七篇:解僱是資方唯一的懲戒方式嗎? |
十七 1081222 1081228 |
27日期末教學評量結束 | 第十八篇:掀開委任經理人的面紗 人力規畫與雇主責任 |
十八 1081229 1090104 |
期末考週 1日 元旦 |
第十九篇: 資遣要件分析 職業災害的定義 |